为神发光
27.07.25 原住民主日 为神发光 马太福音 5:14-16 林福星牧师 1.要在世界发光 2.要为神做见证 3.将荣耀归给神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《为神发光》心得领受 林福星牧师对“为神发光”的阐释,从“要在世界发光”、“要为神做见证”、“将荣耀归给神”三个层面,让我对《马太福音》5:14-16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反思。 “你们是世上的光。”耶稣的这句话直击我心。它不是一个将来的目标,而是一个已经赋予我们的身份与责任。这光,不是要隐藏的,是要照亮黑暗、引导人归向真理的。这让我意识到,身为基督徒,我的生命不应该是隐秘的,而是要显明的,是世人能够“看见”的。 《马太福音》5:14-16清楚指出,我们的生命要像山上的城,不能隐藏;我们所做的每一个好行为,其最终目的并非为了自己得荣耀,而是“叫人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”。这矫正了我常常可能有的错误动机——追求人的认可和称赞。在这个道德相对、黑白模糊的世界,神呼召我们作一个分别为圣的人,让人透过我们,看见神的良善、公义与真实。 耶稣在《约翰福音》8:12说的“我是世界的光。跟从我的,就不在黑暗里走,必要得着生命的光”,这提醒我,我们能发光,不是因为我们本身有什么了不起,而是因为我们与耶稣相连,领受祂的光。我们是“反射光”的人,就像月亮映出太阳的光辉一样,映出基督的荣美。我们是器皿,而非光源本身。 《以弗所书》5:8-9提到“光明所结的果子,就是一切良善、公义、诚实”,这让我深入反省:我是否在日常生活中活出这些属光明的果子?我是否在家庭、职场、教会中,活出真实、不妥协的信仰见证?光不需要大声喧哗,它的存在本身就是对黑暗的否定。一个基督徒活出圣洁、公义的生活,本身就是最有力的见证。 光的穿透力和引导作用也令我深受触动。在这个迷失的时代,人们被各种思潮和价值观拉扯,不知何去何从。我的生活是否足够清晰地为他人指明基督的道路?还是因为世俗的妥协而模糊不清?我们不只是为自己走出黑暗,也要成为他人走出迷失的引导。这提醒我,我的言语行为若能使一个人感受到神的爱和真理,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影响,那也已是最美的见证。 “城造在山上,是不能隐藏的”这句话给了我极大的挑战。基督徒的生命应当如山顶之城般显眼,不是为了炫耀自己,而是自然地彰显神的荣耀。我意识到,福音的传播不仅是靠言语的宣讲,更是靠生命的见证。 总而言之,“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