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神发光
27.07.25
原住民主日为神发光
马太福音 5:14-16
林福星牧师
1.要在世界发光
2.要为神做见证
3.将荣耀归给神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《为神发光》心得领受
林福星牧师对“为神发光”的阐释,从“要在世界发光”、“要为神做见证”、“将荣耀归给神”三个层面,让我对《马太福音》5:14-16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反思。
“你们是世上的光。”耶稣的这句话直击我心。它不是一个将来的目标,而是一个已经赋予我们的身份与责任。这光,不是要隐藏的,是要照亮黑暗、引导人归向真理的。这让我意识到,身为基督徒,我的生命不应该是隐秘的,而是要显明的,是世人能够“看见”的。
《马太福音》5:14-16清楚指出,我们的生命要像山上的城,不能隐藏;我们所做的每一个好行为,其最终目的并非为了自己得荣耀,而是“叫人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”。这矫正了我常常可能有的错误动机——追求人的认可和称赞。在这个道德相对、黑白模糊的世界,神呼召我们作一个分别为圣的人,让人透过我们,看见神的良善、公义与真实。
耶稣在《约翰福音》8:12说的“我是世界的光。跟从我的,就不在黑暗里走,必要得着生命的光”,这提醒我,我们能发光,不是因为我们本身有什么了不起,而是因为我们与耶稣相连,领受祂的光。我们是“反射光”的人,就像月亮映出太阳的光辉一样,映出基督的荣美。我们是器皿,而非光源本身。
《以弗所书》5:8-9提到“光明所结的果子,就是一切良善、公义、诚实”,这让我深入反省:我是否在日常生活中活出这些属光明的果子?我是否在家庭、职场、教会中,活出真实、不妥协的信仰见证?光不需要大声喧哗,它的存在本身就是对黑暗的否定。一个基督徒活出圣洁、公义的生活,本身就是最有力的见证。
光的穿透力和引导作用也令我深受触动。在这个迷失的时代,人们被各种思潮和价值观拉扯,不知何去何从。我的生活是否足够清晰地为他人指明基督的道路?还是因为世俗的妥协而模糊不清?我们不只是为自己走出黑暗,也要成为他人走出迷失的引导。这提醒我,我的言语行为若能使一个人感受到神的爱和真理,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影响,那也已是最美的见证。
“城造在山上,是不能隐藏的”这句话给了我极大的挑战。基督徒的生命应当如山顶之城般显眼,不是为了炫耀自己,而是自然地彰显神的荣耀。我意识到,福音的传播不仅是靠言语的宣讲,更是靠生命的见证。
总而言之,“为神发光”是一种行动的呼召,它要求我不仅在教会、团契中发光,更要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、在生活的细微之处做光明的儿女。我希望我的生命能像山上的城、灯台上的灯,为主发出光芒,穿透黑暗,引导迷失的人,最终将一切荣耀归于我们在天上的父。求神帮助我,每一天都能活出这光的生命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为神发光:在黑暗中活出光的生命
“你们是世上的光。”这句出自《马太福音》5章14节的简洁而有力的话语,是主耶稣对所有跟随他之人深刻的宣告,也是我们基督徒生命的核心定义与使命。我们被称为基督徒,正是因为我们选择跟随耶稣,而这条道路的核心,便是成为世上的光,将荣耀归给我们在天上的父。
一、要在世界发光
耶稣强调,我们是**“世界的光”,而不是将来的光,也不是隐藏的光。这光是赐予我们的身份,也是我们的责任。《马太福音》5章14节接着说:“城造在山上,是不能隐藏的。” 这句话深刻地揭示了信徒生命应有的可见性和影响力**。就像一座建在高山上的城市,自然而然地会被所有人看见一样,基督徒的生命也应该在世上成为信心和善行的明显榜样。
这光,首先体现在其纯净的本质。光象征着纯洁、清洁、良善、公义和诚实。《以弗所书》5章8-9节提醒我们:“从前你们是暗昧的,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,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。光明所结的果子,就是一切良善、公义、诚实。” 作为基督徒,我们的生命理应反映出这些美好的品质,在言行举止上与世俗分别,成为一股清流。
其次,光具有强大的穿透力。光的自然本性就是穿透黑暗,消除黑暗。《帖撒罗尼迦前书》5章5节指出:“你们都是光明之子,都是白昼之子,我们不是属黑夜的,也不是属幽暗的。” 这意味着我们的生命有能力驱散周围的阴霾,带来希望和真理。一个真实的基督徒生命,能够穿透文化和社会的黑暗,带来积极的影响。
二、要为神做见证
我们发光的目的,是为了为神做美好的见证。耶稣在《约翰福音》8章12节再次宣告:“我是世界的光。跟从我的,就不在黑暗里走,必要得着生命的光。” 这清楚地表明,我们能发光,并非因我们自身有什么了不起,而是因为我们与耶稣相连,领受祂的生命之光。我们是“反射光”的人,就像月亮映出太阳的光辉一样,映出基督的荣美。
这“光”也体现在照明和引导的作用上。光有照明的功用,帮助我们看清前方的道路。耶稣在《约翰福音》12章35节说:“光在你们中间,还有不多的时候,应当趁着有光行走,免得黑暗临到你们。那在黑暗里行走的,不知道往何处去。” 光使我们免于迷失,让我们在真理中行走。同时,光更能指明方向,引领人走正路。《约翰福音》12章46节提到:“我到世上来,乃是光,叫凡信我的,不住在黑暗里。” 基督徒的光,正是要引导那些在黑暗中摸索、感到迷茫的人,走向生命的正途,认识真理。
正如《以赛亚书》2章2-3节所预言,末后日子万民将流归耶和华殿的山,寻求主的训诲。这象征着神的国度与神的子民是无法被隐藏的。我们的生命,作为“世界的光”,也应当显而易见,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,自然地彰显神的荣耀,从而为神做活生生的见证。
三、将荣耀归给神
最终,我们所有这些努力的目的,都指向《马太福音》5章16节所说:“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,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,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。”
我们的“好行为”是光明的体现,是神在我们生命中动工的证据。这些行为并非为了自我标榜,更不是为了赢得个人的称赞或认可。相反,它们旨在将人们的注意力引向上帝。当世人看到我们生命中展现出的良善、公义、诚实和爱,他们就会被吸引,并且最终将荣耀归给那位赐予我们光的上帝。真正的发光,不是我们努力制造的结果,而是住在我们里面的基督自然流露的生命。
《为神发光》心得体会
“你们是世上的光。” 这句话让我深深感受到基督徒身上沉甸甸的使命感。它不是一个遥远的理想,而是耶稣对我们当下身份的宣告。我们“就是”光——这是信主后,我们新的身份与责任。这光,是显明的,是要穿透黑暗,引导人归向真理的。
林福星牧师提出的**“要在世界发光、要为神做见证、将荣耀归给神”**这三个重点,精准地概括了基督徒“为神发光”的意义。我意识到,我的生命不能是隐秘的,它必须像“城造在山上”一样,是可见的、有影响力的。我所做的每一个好行为,其目的不是为了自己得荣耀,而是为了让旁人能从中“看见”神的良善、公义与真实,从而将荣耀归给天上的父。
耶稣在《约翰福音》8:12说“我是世界的光。跟从我的,就不在黑暗里走,必要得着生命的光。”这提醒我,我能发光,并非因我本身拥有什么,而是因为我与耶稣紧密相连,领受了祂的光。我不过是一个“反射光”的人,如同月亮映出太阳的光辉。这大大消除了我可能产生的骄傲,也让我更懂得谦卑地依靠主。
《以弗所书》5:8-9描绘了“光明所结的果子,就是一切良善、公义、诚实。”这让我不得不反省:在家庭、职场、教会,甚至在最细微的日常互动中,我是否活出了这些属光的果子?在道德相对、黑白模糊的世界里,基督徒持守真理、活出圣洁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强有力的见证。
此外,光的穿透力、照明和引导作用,在今天这个迷失的时代显得尤为宝贵。人们被各种思潮和价值观拉扯,不知何去何从。我的生活是否足够清晰地为他人指明基督的道路?还是被世俗妥协而模糊不清?我们不只是为自己走出黑暗,更要成为他人走出迷失的引导。若我的言语行为能使一个人感受到神的爱和真理,哪怕是微小的触动,那便已是最美的见证。
“为神发光”不是一种高喊的口号,而是一种活出来的生命状态。我们蒙召,不是成为隐藏的信徒,而是成为世上的光,让人因我们看见耶稣。愿我们都能像山上的城、灯台上的灯,为主发光,直到荣耀的日子。
评论
发表评论